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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7年9月19日 星期三

認清保費比例不同 避免吃悶虧

投資型保單保費計算方式與壽險並不相同,理財效益也與傳統壽險有很大差別,不少消費者與保險公司間的糾紛就因此而起。
所謂目標保費,簡單說就是一張投資型保單中的「最低應繳金額」,這部分的保費在投保的頭一年堙A大部份是用於繳交保單手續費,也是保險業務員佣金的主要來源,實際用於投資的部分相當低;保戶繳交的金額若是超過最低應繳部分,則是屬於超額保費,這部分的費率則相當低(約3%左右),一般來說用於投資的比例較高。
以20年期100萬元的投資型保單為例,若該保單每年最低應繳金額(即目標保費)為3.6萬元,假設消費者一年就剛好繳交3.6萬元,則第一年將有3.06萬元(3.6萬元的85%)是被拿來繳交壽險保費(含業務佣金),真正拿來投資的只有5,400元(3.6萬元的15%)。
不過,從9月1日起,這樣的情況將會有所改變,金管會規定所有的投資型保單,收取的目標保費最少將分五年攤繳,且頭一年收取的目標保費不得高於總額的六成。以上述3.6萬元的目標保費來說,第一年應繳金額就由原先的3.06萬元降至2.16萬元,再扣掉其他費用後,保戶可用於投資的金額,就由原來的5,400元增至一萬元左右,不會幾乎全被保險公司拿去當作壽險費用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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